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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除法则 同底数幂加减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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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底数幂加减法则 乘除法则

同底数冥加减则是同底数相乘底数不变指数相加表示为(a)m×(a)n=(a)m+n,除法规则是同底数相除底数不变,指数相减表示为(a)m÷(a)n=(a)m一n。以上就是对木题的解释和说明,觉得有用的请点赞吧。

同底数幂加减法则,乘除法则

1、乘法

(1)同底数幂相乘,底数不变,指数相加: a^m×a^n=a^(m+n))(m、n都是整数) 。即幂的乘方,底数不变,指数相加。

如a^5·a^2=a^(5+2)=a^7 。如a的负二次方乘a的负三次方等于a的负五次方。a的0次方乘a的0次方等于a的0次方。

(如不是同底数,应先变成同底数,注意符号)

(2)1·同底数幂是指底数相同的幂。

如(-2)的二次方与(-2)的五次方

2、除法

同底数幂相除,底数不变,指数相减: a^m÷a^n=a^(m-n)(m、n都是整数且a≠0)。

如a^5÷a^2=a^(5-2)=a^3 ,说明:a^m是a的m次方,a^n是a的n次方,a^(m+n)是a的m+n 次方。

扩展资料:

运算性质

1、一般形式

负整数指数幂的一般形式是a^(-n)( a≠0,n为正整数)

负整数指数幂的意义为:

任何不为零的数的 -n(n为正整数)次幂等于这个数n次幂的倒数

即 a^(-n)=1/(a^n)

2、0指数幂

任意非0实数的0次幂等于1。

3、负实数指数幂

负实数指数幂的一般形式是a^(-p) =1/(a) ^p或(1/a)^p(a≠0,p为正实数)

证明:a^(-n)=a^(0-n)=a^0/a^n,因a^0=1,故a^(-n)=a^(0-n)=1/a^n,(a≠0,p为正实数)

引入负指数幂后,正整数指数幂的运算性质(①~⑤)仍然适用:

(a^m)·(a^n)= a^(m+n) ①

即同底数幂相乘,底数不变,指数相加。

(a^m)^n = a^(mn) ②

即幂的乘方,底数不变,指数相乘。

(ab)^n=(a^n)(b^n) ③

即积的乘方,将各个因式分别乘方。

(a^m)÷(a^n)=a^(m-n) ④

即同底数幂相除,底数不变,指数相减。

(a/b)^n=(a^n)/(b^n) ⑤

即分式乘方,将分子和分母分别乘方

同底数幂加减法则,乘除法则

同底数幂加减法则是提取公因数。乘除法则是同底数幂相乘底数不变指数相加。同底数,幂相除,底数不变,指数相减。所以同底数幂的加减乘除各有各的法则,各有各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