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套制度是中国古代一套非常成熟的组织严密的官制,中书省负责决策,门下省负责审议 ,尚书省及其所属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负责执行。
这套制度最大的意义就是防止大臣权力过大,起到权力制衡、相互制约,有利于君主专制的调整及补充。
最重要的意义是防止宰相的权力过大。在三省六部制以前皇帝下面是宰相,宰相的权力非常大,经常和皇帝发生冲突,有的三省六部制以后宰相的权利就得到很大的限制,皇权就变得更为安全了
意义是平衡并削弱了朝廷官员的权利,加强了中央集权和皇权,减小官员对皇权的威胁,促进了朝廷机构的办事效率,加强了对地方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