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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救护车和救护车驾驶员由综合事务部统一管理车辆使用、调派由急诊 科负责。
2、急诊科要建立详细的出车记录,详细、准确地记录接电话时间、出车时 间、返回时间和出车驾驶员及随车医生、护士。
3、对驾驶员实行双重考勤制度,急诊科负责日常考勤,每月 记录转管理科,由综合事务部复核后上报院劳资人事部门。 6 日前将考勤
4、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管理,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由综合事务部负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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