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必须按隶属关系报经自治区的主管部门批准,凭批准文件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即《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公安消防工商审批。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当地产业结构规划
(二)基本建设项目经过批准
(三)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四)厂房和仓库的设计、结构和材料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五)生产设备、工艺符合安全标准
(六)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七)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八)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九)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十)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