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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六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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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六严禁

1.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

2.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店)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

3.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

4.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

5.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

6.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

(二)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五严禁”。

1.严禁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店(点)。

2.严禁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店(点)。

3.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

4.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

5.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