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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设置规范细则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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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设置规范细则最新

(一)门诊部基本标准:

1、科室设置

①临床科室: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急诊室、内科、外科为必设科室,妇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为选设科室

②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

2、人员:

①负责人必须具备执业医疗资格

②至少有5名执业医师、其中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③至少有5名执业护士,其中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

④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3、房屋:

①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

②每室必须独立并配备紫外线灯

4、设备:应配备有基本设备及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5、制定并张挂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并成册可用

6、注册资金到位

(二)西医诊所基本标准:

1、设置人、主要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并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2、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

3、人员:1名执业医师、1名执业护士

4、房屋:

①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②每室必须独立,并配备紫外线灯

5、设备:应配备有基本设备及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6、制定并张挂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制定防范医学|教育网整理、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并成册可用

7、注册资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