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在2020年度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纳税人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房产税退税包括:
(1)本地居民在购房1年内出售唯一住房的,已征收的房产税,退还。
(2)本地居住证满3年,并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已征收的房产税退还。
(3)对于本地人,您的首套房是不征收房产税的。
个人购买房屋之后,如果符合条件可以进行退税申请。比如说如果是本地居住满三年,并且在当地生活,已经征收的房地产税是予以退收的。需要当事人自己到税务机关来提出退税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