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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自动解除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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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自动解除是什么意思

是指法院根据原告申请,对被告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被法院自动解除。法院自动解除对被告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原因可能是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错误,原告的保全申请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原告没有在法律规定的1个月起诉,或者被告已经履行义务等。

就是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后,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対财产进行了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财产保全按照不动产、动产和银行存款作出冻结期限的规定,逾期前未申请人民法院续封,到期后自动解除保全。

财产保全是我们在诉讼中为了保护诉讼请求最终能够得以实现而采取的一种常见措施,通常是对被告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方法,比如我们常听到的冻结了谁的银行账户,现在还可以冻结支付宝账户微信账户等查封房子、扣押车辆等。目前大多数法院做的比较多的是诉中保全,就是立案后的财产保全,少数情况可以进行诉前保全,比如房屋征收案件的诉前保全等。

解除财产保全,就是财产保全的解除。被申请人的财产被采取了保全措施,一般是被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作为反担保申请人申请解除这个保全措施,使其恢复到原来的状态。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因反担保而解除。

一般来说财产保全是不会自动解除的。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由做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或由其上级法院决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且对该财产又无法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