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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服刑如何申请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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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服刑如何申请监外执行

1、申请监外执行的程序: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第一,由罪犯所在监狱监区或分监区区务会讨论通过,报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监狱的检察院(组)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第二,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

第三,对于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监狱应当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在办理省内保外就医或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时,不需要征求公安机关的意见),并与罪犯家属联系,办理取保手续。

第四,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监狱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连同《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有关病残鉴定和当地公安机关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局审批等。

第五,对批准保外就医的罪犯,监狱应当办理出监手续。第六,保外就医罪犯由取保人领回到当地司法局报到。

这个监外执行前提条件是,服刑人员如果是身体有问题,需要治疗否则会危机生命安全的

或者是所犯罪名,对社会没有造成严重影响,有投案自首表现,或者是能够有对案件破除,提供了重要线索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监外执行,或者法院会谅解给予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怎么进行申请:

1、申请监外执行的程序: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2、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3、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