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7月1日起,我市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居民每户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销售价格由现行的2.62元/立方米调整至2.68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居民每户每月用气量在50立方米以上部分)销售价格按与第一阶梯1:1.3的差率,由现行的3.41元/立方米调整为3.48元/立方米。
自2020年7月1日起,我市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居民每户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销售价格由现行的2.62元/立方米调整至2.68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居民每户每月用气量在50立方米以上部分)销售价格按与第一阶梯1:1.3的差率,由现行的3.41元/立方米调整为3.48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