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贴发放标准
在龙岗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连续任教满三年的,发放长期执教津贴每人每月300元
以后每增加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上限为1000元。
本年度执教津贴计发期间为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共计12个月,执教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以缴纳社保为准,去掉零头月份取整数年限。
教师在期间离职的不予发放该学年年度津贴,重新入职的需重新计算任教年限。
三、津贴发放标准
在龙岗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连续任教满三年的,发放长期执教津贴每人每月300元以后每增加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上限为1000元。
本年度执教津贴计发期间为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共计12个月,执教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以缴纳社保为准,去掉零头月份取整数年限。教师在期间离职的不予发放该学年年度津贴,重新入职的需重新计算任教年限。
四、津贴申请与发放流程
(一)申报及初审
培训机构收集本机构符合条件的教师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教师上岗资格证书、社保清单、劳动合同、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或签收表、《龙岗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专职教师长期执教津贴申请表》(附件1)、培训机构申报教师公示公告、《龙岗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专职教师长期执教津贴汇总表》(附件2)等相关材料,认真审核证明材料的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机构公章。对初审通过的教师名单应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申报表及汇总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机构公章,连同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一起提交区人力资源局职业能力建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