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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专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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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专户管理办法

中央预算单位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该账户用于办理本单位预算内、预算外、自筹以及往来等资金的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等业务。

中央预算单位按有关规定收取的预算内、预算外资金,可开设一个预算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用于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收缴。该账户的资金只能按规定及时上缴中央国库或中央财政专户,不得用于本单位的支出。

可参考《》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2〕48号),及后续《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财库〔2006〕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