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公共户:
1、解决市内户口待定的
2、落户困难的原本市户籍刑释解教的
3、人民法院判决或房屋出售、房屋拆迁、婚姻变化、家庭矛盾等原因须将户口迁出,而在本市确无处落户的
4、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有关“公共户”落户规定的
5、因家庭矛盾、集体户所在单位不同意迁入等原因不能办理正常落户手续的
6、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确无处落户的这六类人群的户口迁移问题。
在待遇上与其他人是没有区别的。
又名集体户口,是指将暂时还不能满足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是还没有办理好单独立户手续,或因为存在实际居住条件消失等特殊原因的居民,将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例如居住在学校、用人单位的居民一起立为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