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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工厂工作几年没有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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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工厂工作几年没有交社保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的

第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第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第3,如果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

作为劳动者,应该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