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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法第2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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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法第2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 事案件。

根据本条规定,只有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才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一审。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是指在全国范围内涉及面广、影响大的重大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所作出的判决、裁定就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也就是说,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不可能因为上诉或者抗诉而引起第二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