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婀娜女性网>美好生活>心理>

法院查封车位规定

心理 阅读(2.35W)
法院查封车位规定

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被告人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并制作清单,附卷备查对人民检察院随案移送的被告人财物及其孳息,应当根据清单核查后妥善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

查封不动产、车辆、船舶、航空器等财物,应当扣押其权利证书,经拍照或者录像后原地封存,或者交持有人、被告人的近亲属保管,登记并写明财物的名称、型号、权属、地址等详细情况,并通知有关财物的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查封登记手续。

法院查封车位规定

车位可以查封,但是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法院查封车位规定

车位没有固定时间,一般二年

车位被法院查封,一般情况下是活封,即只封户,都可以继续使用,少数是死封,即实际扣押的,就不能继续使用了“死封”就是法院已经实际扣押了车辆,贴上了封条,停在法院指定停车场的了。这种车不可能可以买卖的。

活封”就是对车的档案进行了查封,不允许车辆交易。但是车没找到,没有实际扣押车辆,车辆还在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