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促进法是为了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制定的法律。
就业促进法对公平就业作出了规定,包括八个方面:
一是明确政府维护公平就业的责任。
二是规范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的行为。
三是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四是保障各民族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
五是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
六是保障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的平等就业权。
七是保障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
八是规定了劳动者受到就业歧视时的法律救济途径。
《就业促进法》是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部重要法律。就业,不仅是每一位劳动者生存的经济基础和基本保障,也是其融入社会、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基本条件,因此,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关系到亿万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和谐发展、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因此,促进就业是安国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