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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索即付和履约保函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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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索即付和履约保函区别

见索即付保函是担保人凭在保函有效期内提交的符合保函条件的要求书(通常是书面形式)及保函规定的任何其他单据支付某一规定的或某一最大限额的付款承诺。见索即付保函是一种独立的付款保证。尽管该保证旨在保障受益人在基础合同项下不受损失,但它独立于申请人和受益人之间的基础合同,并构成担保人和受益人之间的第一性承诺,该承诺自保函开出后即产生约束力。

履约保函 Performance Guarantee,履约保函是指:应劳务方和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银行金融机构向工程的业主方(受益人)做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如果劳务方和承包方日后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则银行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约占合约金额5%~10%的款项。履约保函有一定的格式限制,也有一定的条件。

见索即付保函是由银行出具的,表示受益人在交来符合保函条款规定的索赔书时,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书面承诺。说通俗点就是见到索赔就付款。站在保函受益人的角度来看,如果履约保函不是见索即付,那基本就等于没有保函。见索即付就是收取保函的初衷。

见索即付保函对应的是从属性保函,从属性保函在受益人提出索赔后,银行必须实地调查确定申请人确实违约。

履约保函(Performance Guarantee)是担保人应被保证人申请向工程承包项目中的业主或商品买卖中的买方出具的,保证被保证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和实际地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的一种履约保证书面保证函。当被保证人(保函申请人)不履行合同的,担保的受益人可要求保证人在担保金额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依法向被保证人(保函申请人)追偿。解决合同双方不信任的问题,减少资金占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