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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报丧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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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报丧的规矩

送终

病者为长辈,在临终弥留之际,家中所有儿孙要守候病榻前“送终”。逝后,即在其床前燃香点烛、化纸钱,并于床头点长明灯(以花生油或煤油作燃料),放一把黑雨伞,给死者两手各置一饭团,意谓让死者安然上路到阴曹地府。

报丧

由儿子向舅父家报丧,报丧孝子要穿孝服、着草鞍,见到受报者要下跪,向对方泣诉丧者死期、死因、出殡日期后即离开,一刻不能停留。

入殓

由丧家长子拿新瓦堡率全家亲属到门前附近水溪或水塘取水(谓之向水龙王“买水”),为死者淋浴、梳洗、更换衣服。衫裤件数为3—5件,多的放棺陪葬。穿的衣服不扣钮(有钮也要切掉)。一些山区习俗给死者嘴里放煎蛋,县北境则多以硬钱币置于口中(意为其子女是孝顺的)。

死者人棺后则抬至门外空地停放(城镇街坊和大洲、白垢部分乡民习惯把棺材停放在屋内厅堂)。至出殡日,早晚由丧家大小人等装饭、上香,下跪哭泣供祭。死者生前使用的床板、床凳抛到水塘或水坑浸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