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耕地129.05万公顷(1935.70万亩)。其中,水田106.28万公顷(1594.23万亩),占82.36%旱地22.76万公顷(341.47万亩),占17.64%。耕地面积全省前三位的设区市为温州、金华、宁波,占全省耕地的34.67%。
位于一年三熟制地区的耕地97.40万公顷(1460.97万亩),占全省耕地的75.48%位于一年两熟制地区的耕地31.65万公顷(474.73万亩),占24.52%。
(一)耕地129.05万公顷(1935.70万亩)。其中,水田106.28万公顷(1594.23万亩),占82.36%旱地22.76万公顷(341.47万亩),占17.64%。耕地面积全省前三位的设区市为温州、金华、宁波,占全省耕地的34.67%。
位于一年三熟制地区的耕地97.40万公顷(1460.97万亩),占全省耕地的75.48%位于一年两熟制地区的耕地31.65万公顷(474.73万亩),占2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