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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避人防车位只有20年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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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避人防车位只有20年使用权

1、在合同中规定了使用年限,到期后物业回收车位再进行出租,法理上讲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如果不发生战争时或国家无征用需求的,可以继续使用。但部分法院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包括了人防车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也是无效的

2、一般不受法律保护,租用这种人防车位可能会有不受法律保护的风险,这也是人防车位20年后争端问题。业主在购买地下车位时,一定要事先弄清楚该车位是属于人防车位还产权车位,购买时一定要在合同中加以明确,产权车位的合同一般是《车位买卖合同》,而人防车位的合同则一般是租赁协议,并写明车位使用期且一般不超过20年

3、续租和谁签合同,最好与物业或开发商签订先关协议,避免人防车位20年后争端处于被动状态。这种车位类似小产房,在无政策风险的情况下可以按照签订期限继续使用,因此不必过于惊慌,相信国家会妥善处理此类问题的

4、国家规定人防车位租赁的最长期限是20年,但是为了达到出售的目的,一般情况下在租用协议上都写明了,租20年送50年或对所受让的地下车位拥有所购房产同等使用年限。这种车位20年后依然可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