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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立公司和成立公司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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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立公司和成立公司有什么不同

   创立公司是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成立公司是指已经具备了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完成设立程序、由主管机关发给营业执照而取得公司法人主体资格的一种法律事实,表现为一种法律上的状态。

   公司设立是成立的必经程序,而公司的成立则是设立的法律后果或直接目的。

(一)时间不同。设立行为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前,但设立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公司成立的后果。

(二)性质不同。公司设立是一种行为,而公司成立则是设立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和事实状态。

(三)效力不同。公司设立只构成公司成立的前提条件,在设立阶段并不产生新的权利主体,发起人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业务和其他民事法律行为,因设立公司所负债务由发起人负责偿还公司成立则意味着法人主体的产生,成立后可以公司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其合法权益受相应的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