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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岁长期在东莞没交社保怎么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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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岁长期在东莞没交社保怎么补交

一、在东莞能补交社保吗,有哪些条件

如果未补交社保超过两年以上的则不可以补交,但未补交的时间未超过两年的则可以补交。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分地域)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注意事项:

1、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补交两年,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例如: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一年来计算。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两年来计算,只单独补交08年9月这也是按两年来计算)。

2、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3、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未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4、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5、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二、补缴条件

(一)什么人可以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费用?

1、广东省户籍,与我省各类企业(含农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因所在单位关闭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无生产经营能力等原因无力承担缴费责任或因超过法定时效无法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从未参加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

2、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已参保人员且符合第1条,并与单位(不含现工作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人员。

(二)一次性补缴社保费需提供什么资料?

1、身份证及户口簿

2、个人人事档案原件或工作证、工会证、工资条、津贴表等工资支付凭证等

3、已参保的申请人最后参保地的有效参保证明(在我市参加企业养老参保无需提供)。

【备注】:如不能提供原始档案,需填写《遗失档案的未参保企业人员情况表》。

三、补缴手续

1、广东省内户籍非东莞户籍,申请人在原来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如在不同单位工作过到工作时间最常的原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手续。

2、东莞户籍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原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

四、补充说明

1、缴费基数为不低于申请一次性缴费时我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不高于申请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2、缴费比例为20%,其中缴费基数的12%计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缴费基数的8%计入个人账户。

3、一次性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收取利息、滞纳金。

4、办理一次性缴费前已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缴清全部费用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到一次性缴费受理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基本养老金。

如果需要在东莞补交社保,首先要求期限在两年内,再则如果超过两个月没有交社保,则需要专门的代理机构帮忙办理。而后可以在网上进行社保的缴纳,为市民缴纳社保提供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