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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世纪法国结婚的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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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世纪法国结婚的风俗

结婚前先订婚,仪式简单,一般由女方的家长宴请男方的家长及兄弟姐妹,也可同时邀请其他亲戚、甚至一两名好友出席。婚礼也已逐渐简化,但仍不失为最隆重的家庭节日,带有庄严神圣的色彩。婚礼由市长或他的一名副手主持,习惯上是在周二、四、五、六早9时至下午5时之间。婚后大宴宾客。

一般法国女孩子,从青少年开始,都会为了自己将来婚姻购买床单、碗盘、毛巾等家庭日用品,而且,婚宴的费用一般也必须由女方承担。因此,法国有“嫁妆吞噬者”(croqueurdedot)的说法,用于形容少数不良男性,选择结婚对象时专门挑选富贵家庭的女儿,作为致富的途径。

新娘新郎在结婚前想清楚,他们婚后家里需要什么东西,再到当地的较有规模的商场建立一个“结婚明细表”,列出他们所需要的东西。此后,在所寄的请帖会附上说明:“我们的结婚明细表在某某商场”。你就必须前往该商场看明细表里有什么东西还没被别的客人买,再按照自己的经济能力替新人买一套床单或一组水晶杯,等等。当然,不能不买咯!

法国人结婚,也会从客人的身上赚一点:方法是拍卖新娘的袜带(其实,现在法国女性很少穿传统必须绑袜带的丝袜,而穿裤袜)。拍卖的过程也蛮有意思:每次有人出钱,就把新娘的裙子撩得高一点,直到袜带出现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