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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张三,家住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信义镇三社,家中三口人,父母身体残疾,家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从2014年开始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费。今年我已大学毕业一年多,目前有了稳定的收入并且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现特申请取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退回今年7至8月三个月领取的最低生活保障费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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