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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退休医保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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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退休医保规定

根据《长沙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退休人员 (含单位退休人员及灵活就业退休人员) 的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全省统一标准定额划入,划入额度为75元/月。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从完成医疗保险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按照退休人员方式计入其个人账户。

单位参保人员,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2003年1月1日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本省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且达到国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