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婀娜女性网>美好生活>心理>

特种设备延期检验规定

心理 阅读(8.39K)
特种设备延期检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对因情况特殊不能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的,《锅炉定期检验规则》(TSG G7002-2015)、《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TSG 21-2016)、《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TSG D7005-2018)等进行了规定和要求。

的通知

1、

锅炉的延期检验 成套装置中的锅炉和A级高压以上电站锅炉在进行内部检验时,应与检验机构沟通装置大修(锅炉检修)周期安排,结合下次装置大修(锅炉检修)时间合理安排下次内部检验时间。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进行内部检验时,应在确保锅炉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参照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延期检验相关程序进行备案。 除成套装置中的锅炉和A级高压以上电站锅炉外,其他锅炉不得延期检验。

2、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延期检验 (一)对设计文件已明确无法进行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在办理《使用登记证》时作出书面说明,并书面承诺严格执行设计文件提出的其他安全监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