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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后中国发生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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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后中国发生的大事

1月1日 《人民日报》发表题为《迎接一九五三年的伟大任务》的社论,指出“1953年将是我国进入大规模建设的第一年”,将“开始执行国家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

1月5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和反对违法乱纪的指示》。中央指出,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在我们党和政府中是一个大问题,各级领导机关要在1953年结合整党、建党及其他工作,从处理人民来信入手,检查一次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分子的情况,并向他们展开坚决的斗争。在反对坏人坏事的斗争到了一个适当阶段时,又要将好人好事加以表扬,使全党都向这些好的典型看齐,发扬正气,压倒邪气。根据中央指示,各地开展了“新三反”运动

1月13日 中央人民政府举行会议,讨论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问题,确定于1953年召开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的乡、县、省(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在此基础上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批准国家五年建设计划纲要和选举新的中央人民政府。14日,毛泽东在会上说:“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府,仍将是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统一战线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