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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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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保护与开发利用中存在问题

随着建水旅游业的兴起带来的城市建设扩张,必然与历史文化的保护发生冲突,给文物保护带来不利的影响,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个别单位违背文物保护客观理论基础,主观臆断修缮给文物带来致命的破坏。为提高文物古迹对游客的吸引力,使其长期为旅游服务,某些部门或单位对景区内文物进行一系列修缮,但由于有关人员专业素质偏低,对文物保护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把握不够准确,对文物古迹随意“改造”,如临安府衙大门踏步由五踩改修为七踩,违背了当时官署建筑等级规制。其次,与文物管理职能部门沟通不够,以致修缮工程施工设计方案编制不完善,外加参与修缮工程的部分人员个人文博业务素养不够,修缮后的文物内部的文化填充不当,对文物本身形成了严重破坏,如玉皇阁本为道教场所却从事佛教活动。

二是在快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中,只顾规模的扩张,忽视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被毁程度令人担忧。对以文物为主体的旅游景区开发,破坏了文物原有保存环境,在景区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宾馆、饭店等,甚至有的开办工厂,破坏了文物原有保存环境。特别是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修建体量高大的建筑,直接威胁着文物的保护。如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绿瓦寺,随着城市的发展,周围已经高楼林立,直接把绿瓦寺遮住,使文物古迹难显昔日光彩。

三是保护管理体制不健全,名城保护机制有待完善。建水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委员会、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委员会等领导协调机构及文物保护咨询专家委员会、专家组等咨询机构缺失,导致未能很好地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城市建设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建水县历史悠久,文物种类丰富、存量大,职能部门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导致文物管理职能部门管理、研究、保护的任务艰巨,严重影响了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也直接影响文物执法、文物周边环境整治的执法力度。

二、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建议

笔者认为,在保护好文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文物,让文物为旅游服务,边用边保,采取有效的政策和措施,尽量消除对文物保护的负面影响,才能使文物保护与旅游事业互相促进、和谐发展,真正实现“以文促旅,以旅承文”的可持续发展目标。为此提出建议:

一要正确树立文物维修理念,坚持文物保护工作的16字方针。文物修缮是一项极具专业性和文化性的工作,任何一处文保单位的修缮都必须遵循《文物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建水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中“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最小干预、最大程度保护文物原貌”的方针和原则,切不可避着文物管理职能部门盲目主观臆断修缮。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如对级别较高的文物古迹应指定专人负责,对旅游区内的文物古迹要经常或定期检查,督促使用部门,同时应从旅游区的经济收入中提出相当部分资金,专用于区内的文物日常维修保护及保护管理工作经费等等。

二要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旅游事业的长远规划。首先,政府部门和旅游主管部门应认识到文物对发展旅游的重要作用,深刻认识到保护文物的重要意义,在制定本地区旅游事业发展规划时,应对旅游区内的文物保护工作有明确的规划,以指导旅游区内文物保护工作的进行。其次控制客流量,防止超过最佳容量、超负荷接待。同时严防游客的有意破坏,在游客进入旅游区时或在游览途中,应不断地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对有破坏行为并引起不良后果者,应采取法律、经济等手段予以制裁。

三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机制。一是成立建水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委员会、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委员会等领导协调机构及文物保护咨询专家委员会、专家组等咨询机构,形成完整管理体系。二是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政府将文物保护与经济融合起来作为旅游资源开发,文物管理部门具体承担文物管理职能,旅游部门负责旅游宣传、推广,避免出现文物保护多头管理或无人管理的现象。三是要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古城开发目标管理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制,形成“上下联动、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的管理机制。四是建立文物保护长效管理机制,政府要自觉实施文物保护“五纳入”,坚决将文物保护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巩固纳入《建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文物保护管理经费才有保障。五是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的监督制度、问责制度和群众举报制度,对损毁、破坏文化遗产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六是加强文物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许可、处罚等法律体系和执法行为。文物执法部门除做好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外,更应当主动配合公安、建设、国土等管理部门,建立共同打击文物犯罪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共同研究、探讨、解决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实行群防群治,震慑犯罪分子,打击犯罪活动,保障文物安全。

总之,任何毁宝牟利,对文物古迹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的开发行为,都是不可取的。只有在保护好文物古迹的前提下,正确处理好文物古迹保护与旅游业持续发展的关系,文物古迹的本身价值才能有效转化成旅游经济效益,旅游业的发展前景也才会越来越广阔,相得益彰。

1、

管理体制比较落后 在文物保护和管理的工作中,基础的保障内容就是管理制度的建立。文物管理和保护的工作所涉及的内容非常复杂多样,且工作责任重大,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出现失误那么对文物的保护就会造成较大的影响,严重时可能还会造成文物的损坏。文物的损坏所造成的文化传承和历史研究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所以这样烦琐且关系重大的工作必须有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只有明确合理、规范、科学的管理体系,才能在开展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中,明确工作目标、把握工作方向,提供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质量的支撑作用。但是,目前我国大部门的文物管理单位并没有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以及管理体系不健全,造成相关工作的开展中,工作效率低下且保护工作不到位,对我国的整个文物保护管理环境和水平造成重大影响。

2、

文物保护管理人员能力较低 在文物保护和管理的工作中,工作人员的能力也是影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