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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对生命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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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对生命的定义

生命的定义

说起来真有意思,人类生存了几百万年了,到今天还搞不定自己的生命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的。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宗教、不同学派都在争论不休,给予的回答都不尽相同。

有一个共同的认识是:人类的每一个个体都是独立的,在法律上不依附于任何人,包括他(她)们的父母。根据全球公认的联合国人权宪法,个体的利益永远高于社会科学的利益保护人类的尊严,就人类群体这个方面而言,是具体的保护每一个个体。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关于人类基因组和人类权利的全球宣言》中有这样一句话:“违反人类尊严的行为,如人类生殖性克隆,是不能容许的。”人类的尊严,即保护每一个体的利益,显然关系到对人类生命的定义,也涉及到生殖医学中要面对的伦理问题。

我们现在就开始回顾对生命定义的认识过程。

生命的“第一定义”——所有人体细胞

中国有句古话:“人之肤发,受于父母”,如果简单的理解,大概是指从父母那儿遗传下来的都算是生命的一部分,都应该珍惜。而实际中也的确有学者曾经认为所有人类细胞(包括体细胞和生殖细胞)都是生命。这也许是对生命定义的第一种理解。

现在世界上有成千上万的实验室、上万的科学家在培养体细胞,每天有成万上亿的细胞被消化、被倒掉、被“处死”。如果这种对生命的定义真的成立,难道这些科学家都要为杀害生命而非自我忏悔吗难道我们要谴责他们伤害了人类的尊严吗如果体细胞被看成是生命,就没有今天细胞学的所有成就,也就没有今天的生命科学,也包括“生殖”医学技术。

体细胞不被认为是生命的理由,一是因为它们是“终末”细胞:皮肤细胞就是皮肤细胞,血细胞就是血细胞,它们没有分化成别的细胞的能力,也没有发育成一个个体的潜能。二是因为它们的“自然死亡”:每天都有成万上亿个体细胞死去,这是“造物主”的旨意。

也许就是从伦理学上“体细胞不是生命”的争论和认定开始,才有了细胞生物学以至于干细胞研究的今天。

生命的“第二定义”——生殖细胞

生殖细胞是指哺乳动物的“配子”细胞,即男性的精子与女性的卵子。在医学上有时将原始的卵原细胞与精原细胞,以及卵母细胞和精母细胞也称为生殖细胞。

对生命的第二种理解是:人类的生命是从生殖细胞开始的。不少国家、不少宗教都曾认为或坚持认为生殖细胞就是生命。他们认为精子和卵子就是生命的根据是:生殖细胞具有发育成独立生命个体的潜能。

但是,正像每天都有成万上亿个体细胞死去一样,绝大部分性成熟后的女性个体每月排出一个卵子,一辈子可能排出的成熟卵子数约400~500个,而性成熟后的男性一次就可能排出成万上亿条精子,而这其中,又有几个可以受精,最终发育成个体呢多余的精子和卵子命中注定是充当受精的旁观者和牺牲品,在“自然死亡”这一点上,生殖细胞与个体细胞之间没有根本性的差别但完全将体细胞与生殖细胞与生命体区分开,在伦理上又显得不那么严肃。

认为生殖细胞不是生命的理由是,单有精子或单有卵子,都不能发育成一个有生命的个体,还需要很其他必要条件,这一理论认为,受精是生命与非生命的“分水岭”。

在这儿我们不难想到,如果未受精的生殖细胞被认为是生命的话,我们所做的“试管婴儿”在伦理上受到挑战就将不可避免。如果我们进一步联想到技术与社会甚至与金钱的千丝万缕的关系,就不难理解伦理讨论的实际意义与我们大家的切身关系了。